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保健品不是药不可过度服用(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7-09-13 作者: 来源:

  彭山区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 应理性。现象:近年来,一些无良经营者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封闭、需要陪伴、渴望健康等特点,忽悠老年人盲目购买高价保健品,将其产品标榜为国内重大发明或国际科技领先成果,包装成能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提醒: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法规禁止宣传保健品有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吹嘘为灵丹妙药或片面夸大药品毒副作用的虚假宣传。保健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替代其他食品,要坚持均衡饮食,过度服用保健食品,非但不能保健,相反会损害健康。  

 

关闭

主办单位:彭山区人民政府(028-37621271 37621272) 承办单位:彭山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028-37613365)
Copyright (c) 2008-2016 彭山区政府网 All rights reseved. 蜀ICP备05019090号